砂拉越颁发488个燕窝养殖许可证
前不久大马资源规划和环境助理部长Datuk Len Talif Salleh透露:砂拉越州政府通过砂拉越州林业部,已颁发488个燕窝养殖许可证
在Petra Jaya砂拉越立法议会上Datuk Len Talif Salleh表示:“基于2006野生动物保护(食用燕窝)条例,商业燕窝养殖需要两种类型的许可证。一个是用来批准建立和维护燕农农场的,另外一个是关于饲养那些能产出可食用燕窝的金丝燕的。持有这些许可证人的可食用燕窝的出口不仅仅局限在中国(中国现在需要所有的出口者包括马来西亚在内,使用射频识别标志RFID来确保燕窝高的品质)。针对黄何岭Wong Ho Leng(DAP-Bukit Assek)和房保德Fong Pau Tech(DAP-Pujut)的问题,他解答说,从2007至2011年的燕窝产品总重为20628千克,收入总额为RM77.9亿。从质量和档次的两个标准来看,目前的市场价格是每公斤RM3000至RM10000不等。2011年的时候是大约每公斤RM2000,当时2026公斤燕窝的收入总额为RM4.1万元。在2011年和2012年,政府通过农业部和砂拉越州联邦农业销售局(FAMA)分配了RM580000到e-Kasih的参与者手中用以进入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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