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泰国出口食品须关注添加剂指标

时间:2013-07-10 14:02:25 点击: 【字体: 收藏

近日,泰国发出G/SPS/N/THA/176号通报,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已对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标准(ML)作出规定。内容规定了烘焙产品、果汁以及浓缩果汁内的酒石酸一钾的最大使用标准(ML);规定了面粉和面包产品中L-半胱氨酸盐的最大使用标准。据泰国消费者基金会最新公布数据,泰国市场食品添加剂和化学制品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约有三分之一,包括肉类及其他加工制品。其中,肉类添加过多硼砂、防腐剂、色素与甲醛;干货含有漂白剂、色素与农药;水果和蔬菜则有杀虫剂残留。

此外,据泰国消费者基金会统计,有三分之一的食品防腐剂超标,便利店的面包防腐剂也很高,绿茶饮料则含有过高的咖啡因与糖分,三分之二的冷冻食品标签内容与实际成分不符。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实时了解泰国通报的详细内容,严格控制出口泰国产品中添加剂含量;二是加强原辅材料控制,调整产品配方,改进生产工艺,切实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出口产品被召回或退运的风险;三是加强出口产品检测,提升产品自检自控能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出口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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