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已于7月1日施行

时间:2014-08-06 14:02:25 点击: 【字体: 收藏

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4月发布了《关于发布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

细则的实施是为了保证进口食品安全,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收集、核对、上报与进口食品有关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建立不良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食品企业及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控制措施。

国燕委提醒食品进口商在进口食品前应仔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我国食品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避免因出现不良企业记录而给企业造成社会声誉及经济利益的双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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