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燕窝“寄丢”最多只赔三千还需提供发票

时间:2014-08-20 14:02:25 点击: 【字体: 收藏

(福州新闻网8月20日讯)昨日,福清的魏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于7月21日上午在福清市邮政局办理了EMS快递业务,给重庆的朋友快递价值2万多元、重约2公斤的燕窝。近日,魏女士被告知,货已丢失,需提供燕窝发票方可得到3000元赔付。

魏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她有找过其他的快递公司,但它们均不承接燕窝的快递。7月21日上午,她来到福清市邮政局办理快递业务,由于燕窝属于高价物品,魏女士希望投保,但业务员告之最高只能投保3000元的保额。
一周后,在重庆的朋友跟魏女士说还未收到燕窝,于是魏女士来到邮政局窗口询问,前台业务员让其三四天后再来问。此后魏女士多次到窗口,均被告知还在查询。当魏女士第四次来询问时,业务员告诉她货已丢失,需提供燕窝发票,方可得到保单价值相应的赔付。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福清市邮政局了解此事,该局市场部吴经理告诉记者,他近日也接到了这件投诉,并于18日向邮政速递方面咨询,但还未得到回复。由于福清市邮政局窗口仅负责接快递单,他们能做的只是帮忙询问。

“根据邮政局相关规定,顾客快递内在价值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邮件,需提供发票证明,否则最高只能投保3000元保额。”吴经理说,由于他还未得到EMS方面邮件丢失的通知,因此暂不能定性邮件丢失,若等查询结果出来,确实是丢失,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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