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带禁品过拱北口岸被罚5000元

时间:2014-08-26 14:02:25 点击: 【字体: 收藏

(南都讯)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昨日公布,连续对拱北口岸5起入境旅客携带禁止携带进境物品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该局提醒旅客主动配合口岸检验检疫机关的查验工作。

在这5起处罚案件中,违法个人受到的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罚款最高达5000元人民币;其中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在检验检疫查验过程中,以抢夺截留物品、殴打辱骂执法人员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恶劣的影响,检验检疫部门将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了治安拘留和治安罚款的决定。

目前时值暑假,出境旅游的旅客人数激增,不少旅客由于不了解国家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违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禁止携带进境物而被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截获,造成了自身出行的不便和财物损失;其中情节严重甚至在入境查验中阻碍执法的,则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水果、活动物、种苗、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燕窝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上规定的物品,在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禁止携带入境。为共同维护国门生物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我国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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