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旅客携带燕窝被查

时间:2015-03-26 14:02:25 点击: 【字体: 收藏

 

(新消息报)3月23日,银川海关在4名中国籍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内查获一批燕窝。今年以来,银川海关在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旅检现场共查获燕窝制品29桶,涉及金额2.3万元。

当日9时20分,4名乘坐MU7536航班从泰国入境的中国籍旅客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海关关员通过行李X光机检查,分析判断其行李内可能藏匿违禁物品。经仔细检查,关员在其行李箱内分别查获一批燕窝制品。据了解,这些燕窝货值约3600元。目前,相关物品已被移交检验检疫部门处理。

在此,银川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在境外旅游回国入境时,切勿携带燕窝制品,以免给旅途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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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首次将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

受禁的动物及产品类中,还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及其他未经高温处理的奶类产品;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及其他未经热处理的蛋源产品等。

受禁的植物及产品类还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不含烟丝)等。“受禁”的其他检疫物包括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和转基因生物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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