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口岸销毁65.8斤燕窝,有人违规带入境又丢弃

时间:2017-08-30 17:25:44 点击: 【字体: 收藏

(南都讯)除了经过加工的罐头装燕窝外,燕窝已被禁止携带入境,携带燕窝入境时在口岸被截获,视乎案情不同有的可以办理退回,但有人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可能面临处罚)未去办理退回。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8月29日公布,近日,皇岗检验检疫局集中销毁了一批旅客逾期未到现场办理退回手续的非法携带入境燕窝,涉及燕窝共32.9千克(65.8斤),这些燕窝夹杂大量燕毛,大部分已霉变。

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禁止携带入境

此次集中销毁的这批燕窝共32.9千克,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按照程序核对批次及重量,对该批燕窝实施现场破碎、泡墨等预处理后,运往指定地点进行销毁处理。

据了解,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也就是说,根据规定,除经过深加工制成的预包装燕窝罐头以外,其他燕窝产品均属于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旅客不能携带入境。除非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的,才不受禁止目录的限制。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出境旅游之前应先了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携带禁止进境的物品入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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