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燕窝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26 17:53:00 点击: 【字体: 收藏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以下简称农贸联)是商务部和国资委批准的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协会,已在业内信用评价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为规范燕窝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燕窝行业健康发展,增强燕窝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提升燕窝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农贸联决定在燕窝行业内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由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燕窝市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燕委)具体推动。

首批燕窝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将于201312月产生,现将有关评价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燕窝进出口商、批发商、加工商、经销商、零售商和品牌连锁机构。

二、参评条件

(一)必须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证照,依法设立并经营1年(含)以上。

(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

(三)依法拥有在有效期内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影响大的投诉,如:火灾、商品质量低劣、价格欺诈等。

三、参评程序

参见《燕窝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四、第三方评价机构

为了更客观地体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由北京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对申请参评的企业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评价,出具《燕窝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并由国燕委进行社会公示和推广活动。

五、结果公布

首批企业评价结果公布及牌证颁发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服务内容

(一)公告和宣传平台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网站(sczxs.mofcom.gov.cn

-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bcp.12312.gov.cn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antifraud.gov.cn

-国燕委官网(www.cawa-ebmc.org

(二)在农贸联、国燕委官方网站及会刊、电子周讯上免费为企业发布获得信用评价结果的相关新闻。

(三)制作燕窝专刊并在该刊物上赠送一期企业软性宣传,在国燕委官方网站“企业精选”栏目中免费推荐。

(四)以会员价享受杂志、网站上的硬性、软性广告宣传。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农贸联、国燕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推荐参与政府各部门相关工作,参加大型国际会议、展会;优先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国内外相关机构参观、考察对象。

(六)帮助有资金需求的企业,联系银行、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助企业融资。

七、参评费用

(一)会员:20000/家,非会员:23000/家。

(二)上述费用不包括必要时的行业信用建设培训费,如参评企业中途放弃参评,参评费不予退还。

(三)请参评企业将参评费用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称: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号:087501120100301024607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礼士路支行

八、联系方式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燕窝市场专业委员会会员部:

联系人:李丹话:010-68392295

传 真:010-68392079箱:lidan@cawa.org.cn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行业评级管理部:

联系人:赵晶话:010-68392241

传 真:010-68392079箱:zhaojing@cawa.org.cn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2241


附件:1. 燕窝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 燕窝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3. 燕窝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申报表

正式通知文件下载:《关于开展首批燕窝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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