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0月泉州晋江机场口岸截获非法携带入境燕窝海参创历史新高
2014年1-10月,泉州检验检疫局在泉州晋江机场口岸共截获入境旅客非法携带燕窝和海参的批次、重量均创同期历史新高。其中燕窝142批次、134.9公斤,同比增长49.5%和2.6%;海参87批次、250.9公斤,同比增长40.3%和46%。同时,还截获鱼翅2批、1.7公斤。
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联合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明确将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含海参、鱼翅在内的水生动物产品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由于燕窝主产地多为禽流感疫区,且呈人禽共患态势,而旅客携带入境的燕窝一般来源不清、风险不明,均无法提供正常途径入境所需的相关材料。为此,泉州检验检疫局对截获的非法入境燕窝、海参等产品采取依法退运或销毁处理。
近年来,伴随泉州外经贸加快发展和对外交流、人员往来日益频繁,泉州晋江机场口岸出入境的旅客不断增多。现泉州晋江机场已先后开通泉州至香港、澳门、台湾、菲律宾马尼拉和韩国济州、仁川、清州以及泰国等多条出入境航线,每周共达118个国际航班。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和受传统文化的食补观念,使得近年来燕窝、海参、鱼翅等高档补品消费不断升温,而在开通马尼拉、香港等地国际航班后,人们购买燕窝、海参等产品更加便利,造成在泉州晋江机场截获入境旅客非法携带燕窝、海参等物品的情况屡屡发生。为此,泉州检验检疫局在泉州晋江机场实行“人-机-犬”、并与海关共同实施“一机两屏” 旅客携带物查验新模式等,能准确地查获众多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大大提高了检疫查验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有效地防止了疫情的传入。
临近岁末,又将迎来旅客探亲访友,赠送礼品的高峰。为此,泉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注意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进境动植物检疫规定,避免携带、邮寄燕窝等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共同维护国家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同时也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